各相关单位、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各项业务工作可以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如须到校进行相关工作,请务必按照学校规定,履凭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并检测体温。按照学校要求,疫情期间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一律暂缓开展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等活动。
二、省农业厅软科学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及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我们会第一时间在新农院网站发布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和各位教师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三、新农院网站将及时转发上级部门最新涉农政策、要求等相关信息,请各有关单位和各位教师注意查看。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新农院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热忱为大家服务。让我们紧密合作,坚定信心、并肩作战,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人:曾章英 联系电话:15951272828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